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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生命在教育中栖居           ★★★ 【字体:
让生命在教育中栖居
作者:佚名    教育科研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7

泰戈尔说:“教育的目的应该是向人类传递生命的气息。”教育是基于生命的事业,教育是师生生命之花的绽放。“教育是直面人的生命,提高人的生命,为了人的生命质量而进行的事业而进行的社会活动,是以人为本的社会中最体现生命关怀的一种事业。”作为教师,只有具备了生命意识,才能充分唤醒每一个学生的生命意识,才能开发每一个学生的生命潜能,才能增强每一个学生的生命活力,才能提升每一个学生的生命境界,才能让每一个学生都能自由地,充分地,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生命价值;才能与学生一起共享教育的幸福,才能与学生一起走向生命的完满。
一、反思:生命意识在教育中的缺失
  哲学家海德格尔指出过:“物性的过分扩张就会导致人性的匮乏与生存危机。”现代化的过程是一个经济发展的过程,追求的目标是物质财富,技术力量,科技知识;现代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大大改善了,然而精神生活质量并没有获得同步的发展;相反,面对迅速膨胀起来的物质欲望,人的精神失衡了,生命意义缺失了,“异化生命”形成了。教育也难逃此厄运。我们的教育注重的是培养仅仅会一些知识,掌握了一些技能,而不能思考人生的意义,生命的价值以及人之为人的尊严的“产物”;教育者没有引导学生去认识生命的尊严,理解生命的价值;受教育者不仅丢失了应有的人文精神,也失去了人生的乐趣。受教育者知识的增长是以情感的麻木和冷漠为代价学生的情感,心灵和个性受到忽视,甚至是压抑。学生学会了如何应付各种各样的考试,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有利的位置,可是,他们却无力承受生活的挫折,无法理解生命本身存在的意义,既不尊重他人的生命,也不爱惜自己的生命。为此,我们必须反思我们的教育。

生命是教育的起点,也是教育的终点。点化和润泽生命是教育之本。德国教育家斯普郎格说过:“教育的核心是人格心灵的唤醒。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传授已有的东西,而是要把人的创造力诱导出来,将生命感,价值感唤醒。”教师必须要承担起拯救生命,唤醒生命意识的责任和使命;“生命教育者必先受教育”,只有教师有了生命教育的意识,并且热爱生命,那么他才能将生命教育的思想体现在他的教学中,才能在课堂上自觉不自觉地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
二、思考:教师应具备的生命意识
(一) 生命的主体意识
  萨特说:“你要成为你自己。 ”找到了自己,成为了自己,生命就具有了主体意识。人的生命成长离不开外界环境和条件,然而生命本身具有自主性,外界可以影响它,改变它,但无法取代它。人“天生”具有认识外部世界,求知于外部世界的本性,乐于自己去追问,去探寻,去创造,并在探寻,追问,创造的过程中展现自己的生命力量,获得自己的生命意义。“学生不是等待填充的容器,而是一只需要点燃的火把。”如果教育教学中漠视人生而具有的求知欲,创造欲,把外部的知识灌输给学生,那么学习会成为一件“苦差事”,因为学生感受不到自我生命的力量,自我存在的价值。教师有了主体意识,才能有学生的主动性,能动性和独立性,师生才能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主动建构知识的意义,才能有思维的碰撞,思想的交流,情感的沟通,学生才能形成独立的人格和自由精神,学生才会真正具有个性和创造性。生命的成长过程是一个不断地自我觉醒的过程,不断地发展自我,确证自我,实现自我的过程,教师必须树立主体意识,让学生主动探索外部世界,让学生自觉认识自我,追寻自我,提升自我,在自我不断超越的过程中体验到生命的力量和意义。
(二)生命的整体意识
  人的生命具有最丰富的内涵。人不仅有认知,人还有情感,态度和信念。“人们在掌握知识时,如果没有理解意义,那么,在知识被淡忘以后,就很难留下什么;如果人们在学习知识时理解了它对生命的意义,即使知识被遗忘,这种意义定可以永远地融合在生命之中。”教师对学生生命状态的存在与发展必须具有整体意识。割裂学生生命整体的教育思想和方式,只能导致学生片面,畸形的发展。新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了实现三维目标,让学生的认知,情感,意志,态度等都参与到学习中来,使学生在认识知识的同时感受和理解知识,获得精神的丰富和完整的生命成长。个体的生命是以整体的方式存活在环境中,并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和相互构成中生存与发展的。个体生命不能单独地存在与发展,新课程互动合作生成的教学方式也是关注学生的整体发展的教学方式,学生只有在与教师,其他学生,课程的交往,对话,交流中,与他人的合作探索中才能获得整体的发展。
(三)生命的差异意识
  每一个学生都是作为生命的个体存在着的,他们有自己不同的“样子”,他们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精神世界。由于每个个体的先天因素和后天环境的差异,每个个体生命都有特殊性,并且在生命成长的过程中,具有差异性和不平衡性。教师的生命差异意识,就是要承认并且尊重学生个体之间的差异性和不平衡性。“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教师整天面对具有鲜活生命的学生,应能理解学生的幼稚的言行,珍惜学生的奇思妙想,宽容学生在学习中的失误,耐心对待学生的千百次发问,细心呵护学生的每一点进步。每一个学生的存在状态和发展状态都具有其合理性,都应得到教师充分的承认和必要的尊重。每一个学生都要能教育教学中获得成功的机会,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

(四)生命的悲悯意识
  苏霍姆林斯基说:教育的全部秘密在于一个“爱”字。教师热爱学生就是对生命的热爱,而热爱生命则是源于对生命的悲悯意识。教师对生命应始终怀有一种尊重,敬畏,谦卑,呵护的情怀。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站在“人”的高度来关注教育,让教育充满个性、充满人性、充满人情。一个真诚的教师首先应该是一个真诚的人道主义者,一个受学生喜欢的老师也应该是一个充满人情味的老师,会避免任何对生命的亵渎和戕害,拒绝任何对学生的居高临下和盛气临人的教训,因为对生命具有悲悯意识的老师,能感受到“生命不能承受之轻”,才能意识到自己的所做的一切是在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才能更深刻地体会到教育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崇高感。
(五)生命的超越意识
  人的是未完成的存在,也是非特定化的存在。“人的非特定化”意味着人具有无限发展的可能性。生命本身不是一个结论,而是一个历程。生命是一种有意义的,非确定的过程,永远具有创造性和超越性。乌什斯基说:“只有灵魂才能影响灵魂,只有情操才能影响情操,只有人格才能养育人格。”教育教学是师生生命的一种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教师应该主动去追寻这种存在和活动方式的价值和意义,通过不断的思考,探究和创造去提升生命的质量,突破自身的狭隘和封闭,走向生命的开放与自由。
三、结语:让生命在教育中栖居
  教育是生命的花朵,离开了生命的本源,它将枯死。教师有无生命意识直接关系学生生命的健康成长。教师应该用生命去温暖生命,用生命去滋润生命,用生命去撞击生命,用生命去灿烂生命。教师应该与学生一起去尊重生命,欣赏生命,完善生命,共同成长。

                          (本文来源:盐城教育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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